前言


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
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
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
JGJ 242—2011
       批准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施行日期:2 0 1 2 年 4 月 1 日

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
第1001号
关于发布行业标准《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的公告

现批准《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为行业标准,编号为JGJ242—2011, 自2012年4月1月起实施。其中,第4.3.2、8.4.3、10.1.1、10.1.2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11年5月3日


根据原建设部《关于印发<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(第一批)>的通知》(建标[2007]125号)的要求,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,认真总结实践经验,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,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编制本规范。
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:1.总则;2.术语;3.供配电系统;4.配变电所;5.自备电源;6.低压配电;7.配电线路布线系统;8.常用设备电气装置;9.电气照明;10.防雷与接地;11.信息设施系统;12.信息化应用系统;13.建筑设备管理系统;14.公共安全系统;15.机房工程。
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
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,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。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(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,邮编:100048)。
本规范主编单位: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
本规范参编单位: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设计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西华蓝设计(集团)有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耐德(中国)有限公司
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:孙 兰 李雪佩 李立晓 黄祖凯 张文才 李逢元 王金元 杨德才 杜毅威 邵民杰 陈众励 熊 江 丁新亚 林洪思 粟卫权 万 力
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:孙成群 丁 杰 张 宜 陈汉民 李长海 王东林 汪 军 周名嘉 冯志文 徐华 李炳华 钟景华


条文说明

制定说明

《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JGJ 242—2011,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5月3日以第1001号公告批准、发布。
本规范制订过程中,编制组进行了住宅建筑电气设计的调查研究,总结了住宅建筑电气的应用经验,同时参考了国内外技术法规、技术标准,取得了制订本规范所必要的重要技术参数。
为便于广大设计、施工、科研、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,《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编制组按章、节、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,对条文规定的目的、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。但是,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,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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